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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商务联发 关于开展2016年湖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3访问次数: 字号:[ ]


湖州市商务局等5部门

关于开展2016年湖州市外商投资企业

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5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做好2016年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和内容:20151231日前在我市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认真填报2015年度企业投资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二、年报截至时间:2016831日。

、填报要求:相关部门应通知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www.zjslhnj.gov.cn/frame/login.aspx),如实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联合年报数据。各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的填报情况,对明显遗漏或异常的数据或信息,提醒企业及时补充、纠正。

四、各区县商务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应加强对联合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于95日前将总结分析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外资处。

联合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各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人:市商务局 陶剑秋 沈晨诗 电话:21013742115183

市财政局 施洪伟  电话:2150055

国税局 张晓南  电话:2158102

市地税局 钱震亚  电话:2150129

统计局 陆    电话:2399272

 

附件:

1、《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58号)

2、《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6223号);

3、《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2015年度)》。

 

 

 

湖州市商务局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湖州市统计局

2016622

 

附件:浙商务联发[2016]58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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