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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外资“大好高”项目审核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3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区县商务局(招商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湖委办〔2017〕7号文件精神,经外资“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共有13个外资“大好高”项目通过审核认定。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吴兴区(2个)

1、浙江杰诚威林产品有限公司(增资)(大项目);

2、湖州喜蒂博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增资)(好项目)。

二、南浔区(3个)

1、湖州巨人电机有限公司(高项目);

2、柯美机电(湖州)有限公司(好项目);

3、利嘉润(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项目)。

三、德清县(2个)

1、浙江杭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并购)(大项目);

2、浙江凯色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大项目)。

四、长兴县(4个)

1、长兴帛丰纺织有限公司(大项目);

2、圣戈班石膏建材(长兴)有限公司(好项目);

3、长兴瑞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项目);

4、浙江绿明能源有限公司(好项目)。

五、安吉县(1个)

1、丰华花园酒店(安吉)有限公司(凯承花园酒店(安吉)

有限公司)(大项目)。

六、湖州开发区(1个)

1、浙江原像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高项目)。

 

(注:上述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湖州市外资“大好高”项目引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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