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等三个行业企业法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监督管理,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11月2日,市商务局会同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浙北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发卡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企业发卡备案、发行和服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逐步规范法人企业预付卡发卡行为,确保每个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都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同时还对发卡企业的“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即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和限额发行制度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商贸流通的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