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保障市场应急供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吴兴区商务局等对2017年下半年度市本级4家承储企业猪肉储备计划落实、日常管理、正常轮换和储存安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其余6家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进行了书面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指导。 经监督检查,各承储单位认真执行《湖州市市本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猪肉储备合同等有关规定,按照“生猪存栏量不低于全年储备计划15%,冻猪肉轮换期间最低储备库存量不低于储备计划80%”要求,储备生猪实行专库饲养(冻猪肉实行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市本级2.8万头生猪活体和140吨冻猪肉储备计划落实、管理规范、储存安全。 同时,检查组要求各承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生猪(冻猪肉)承储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商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研判,落实应对措施,切实提高组织承储与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猪肉市场供应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