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两部门联合启动2017年度市本级“菜篮子”工程商贸流通项目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7-07-2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发展处 字号:[ ]


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条件,促进“菜篮子”商品供求平衡、价格稳定、产销对接顺畅,确保 “菜篮子”市场应急保障供应,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启动2017年度市本级“菜篮子”工程商贸流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到“四个明确”:一是申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应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1〕149号)有关要求,并经工商注册、财务独立核算的,且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申报期内“菜篮子”商品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本级农产品流通企业、产销一体的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二是申报范围明确。明确了五类申报项目,分别是“菜篮子”流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菜篮子”商品销售项目、“菜篮子”直营门店(摊位)项目、平价商店考核奖励资金及开办补贴项目和其它符合湖政办发〔2011〕149号申报条件的“菜篮子”工程商贸流通项目。三是申报材料明确。申报材料分共性材料和个性材料两大块内容,其中,共性材料含企业申请报告、2017年度市本级“菜篮子”工程商贸流通建设项目申报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企业财务报表等;个性材料根据不同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四是申报程序明确。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需在2017年9月5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发改经贸局、经济发展与统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各区商务局(发改经贸局、经济发展与统计局)、财政局初审后,于2017年9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验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0-2012 版权所有:湖州市商务局 技术支持:市信息中心
地址:湖州市凤凰路137号国际贸易大厦 电话:0572-2191003 E-MAIL:zsjph@huzhou.gov.cn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5.0以上浏览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